导语:
日常生活中,矛盾无处不在,因而引发了大量的暴力冲突,并造成一方或双方受伤(轻伤),公安机关在处理中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方式。有些被害人却心存不甘,认为对方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其身体上的伤害,更造成了其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但却不知该如何办理。您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处理步骤:
1.被害人被打伤后,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保留相关就医记录与医药费、交通费等发票留作证据。(以备将来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用)。
2.要求公安机关出具验伤单,前往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验伤,如鉴定结论为轻伤,则被害人可通过直接向法院自诉的方式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如为轻微伤则只能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请求公安机关作出对相对方予以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3.接下来,可委托律师前往公安机关调阅相关笔录、证据材料,准备就绪后可向法院提起自诉与附带民事诉讼。
4.如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按普通刑事程序,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予以受理。
友情提示:
上述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唯有委托刑事专业律师才能高效、妥善的办理,非专业人士由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因此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